1.食品標簽
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,圖形,符號,以及一切說明物。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包裝于容器中,以備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。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,不得以錯誤的、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,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、圖形、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。此外,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,必須通俗易懂、準確、科學。食品標簽是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。
2.食品標簽
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、圖形、符號,以及一切說明物。
預包裝食品
預先包裝于容器中,以備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。
3.容器
將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裝,以作為交貨單元的任何包裝形式,也包括包裝紙。
4.食品添加劑
為改善食品的品質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,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然物質。
5.配料
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時使用的并存在(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)于最終產品中的任何物質。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劑。
6.保質期(最佳食用期)
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,保持食品質量(品質)的期限。在此期限,食品完全適于銷售,并符合標簽上或產品標準中規定的質量(品質);超過此期限,在一定時間內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。
7.保存期(推薦的最終食用期)
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,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終日期;超過此期限,產品質量(品質)可能發生變化,因此食品不再適于銷售。
8.固形物
含有固、液兩相物質的食品中的固體部分,不包括可溶性固形物。